前言:前段时间的幼儿园事件震惊全国,让我们都意识到了学前教育和幼儿园安全的重要性。出事的相关幼儿园都已解决问题重新开园,有的转成了公立幼儿园,有的换了幼儿园的相关负责人。但是父母依然担心宝宝的安全问题,山东省出台新的学前教育法规来解决学前教育的问题。
从4月1日起,《山东省学前教育规定》正式实施,按照《规定》要求,今后我省城镇居住区必须配建幼儿园,并且与幼儿园同步交付使用;优先改扩建农村幼儿园,并在有条件的农村中小学附设幼儿园;政府部门还将通过资金支持,鼓励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发展。
城镇居住区和配套幼儿园要同步交付使用
长期以来,因为没有法律依据和保障,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存在着没有规划、或者改建未建、或者建后挪作他用、或者高价出租办成高收费民办幼儿园的情况。《规定》对未按照布局规划和规范标准建设幼儿园的行为作出了明确的处罚措施,即相关部门不予办规划审批和确权登记。此外,对幼儿园异地重建事宜,《规定》强调,因城乡规划建设等原因需要征收幼儿园土地、房屋的,应当按照规划予以重建,或者依法予以补偿。
优先改扩建农村幼儿园 财政、师资向农村倾斜
《规定》还对改善农村学前教育提出了具体举措,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园际之间的差距。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优先改建和扩建农村幼儿园,并在财政投入、教师配备、表彰奖励等方面向农村倾斜。
政府资金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为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学前教育,引导其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规定》对民办幼儿园举办、管理及扶持政策做出了明确规定。首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依法举办幼儿园。第二,各级政府为通过购买服务、奖励补助、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第三,民办幼儿园在税费减免、登记注册、分类定级、职称评审、教师培训、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享受同等地位和权利。第四,各级政府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予以资金支持。
中国幼儿网小编总结:这次的山东省的学前教育法规涉及了许多的方面,对之前没有规定的盲区重新做了规定,这让商人没有空子可钻。但是法律的实施和效果还有待考验,躺着石头过河,法律也是一步一步在完善的,不可能做到一步到位,因为社会的发展和人存在着一定的变数。